我市加大白色污染治理力度
(发稿时间:08-06-13 12:40:57 阅读次数: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废弃的塑料袋、塑料膜等包装材料和制品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以致造成城市环境严重污染的现象。目前我市已把这一问题作为中心工作来做,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发改、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下大力气解决这一问题。
    一、控制源头,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国务院办公厅已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一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质检总局正在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二是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二、强化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环保意识。
    按照“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引导,不断提高市民环保意识,积极推进“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从源头控制白色污染,引导和激励企业商家从刚开始的观望、谨慎态度转变为积极支持参与,避免产生资源浪费、又给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发生。
    三、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我市于2001年以来设立了各级12369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中心,建成了12369网上信息平台系统,执行24小时值班处警制度,并与公安110、市长热线等部门联动,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受全市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投诉。接到涉及白色污染的投诉后,各级环保部门会按照查处程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查处、并给举报人答复,举报人举报后经查处属实并符合环保有奖举报的奖励范围的,给予奖励。
    四、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
    今年我市准备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级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工商、质检等多部门开展打击“白色污染”的专项行动,对全市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清理、整顿、查处,相关查处的情况也通过新闻媒体以新闻发布会、报纸上开辟专栏等予以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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