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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材料目录:
环评方式分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种。
1、审批《登记表》提供:①《环境影响登记表》;②选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的,需提供环境监察部门现场勘察意见。
2、审批《报告表》提供:①具有相应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写的《环境影响报告表》;②经济主管部门的备案通知、立项批复或相关函件;③当地环保部门预审意见;④选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的,需提供环境监察部门现场勘察意见。
3、审批《报告书》提供:①具有相应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②经济主管部门的备案通知、立项批复或相关函件;③当地环保部门预审意见;④选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的,需提供环境监察部门现场勘察意见。
办理时限:
1、登记表项目,接收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2、报告表项目,受理和再次受理后各3个工作日内办结;
3、报告书、报告表+专题项目,受理和再次受理后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515-88384209
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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