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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阜宁县根据省、市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废纸造纸企业进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这是阜宁县委、县政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群众生活饮用水源安全的又一重要举措。
一是2008年2月28日前,对全县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和生产能力在2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二是2008年3月31日前,对年产3万吨以上,但仍达不到废水零排放的废纸造纸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三是2008年6月30日前,对年产3万吨以上,并且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在2万吨以上,经过技术改造,达到废水零排放的废纸造纸企业,经省、市、县3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帮助申报“废纸造纸废水零排放技术推广项目”。其他废纸造纸企业中没有启动扩建、技术改造和污染整治工作的一律由市县政府实施关闭。(吴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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