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大丰市被列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江苏省仅有4家。据了解,国家环保总局将于2009年-2010年对我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要求,我市将于2008年全面开展资源开发建设项目、非污染性建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农村等重点领域的环境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邵本胜、陈洪林)
0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