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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开发区环保局,本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度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称办[2008]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08年底在职在岗、符合省职称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依据《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表从省人事厅网站下载)。
2、申报人填写“2008年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表一)(用A3纸打印,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一式10份、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一式20份)。
3、申报人填写“2008年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二)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
5、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
6、申报人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8、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9、申报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10、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1、申报人科技成果、荣誉证书(复印件)。
12、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已发表的专业著作和专业论文等(原件)。
13、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和报送。
14、申报专业(环境科研、监测、工程、管理)力求准确,申报材料书写清晰工整。报送的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表一”、“表二”及有关原件外,其它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要使用统一的硬质档案材料盒,每盒封面贴好“申报材料登记表”(表四)。
四、申报要求
1、全市所有申报人员按照申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人事局职称部门审核,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公章及经办人姓名、单位、审核时间,以防弄虚作假。审核费用为15元/人。
2、评审其它事项及表格参阅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或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jsses.org.cn)。
3、请各县(市、区)环保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通知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市环保局监察室,报送时携带当地人事编制部门核发的《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原件,核实申报人身份。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水坤,陈军;联系电话:8190716,86660716。
二OO八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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