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稿时间:07-08-20 16:38:58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市开发区环保局、文化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盐城市 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教基 [2003]16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 20071210日前,将组织开展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实施情况报市环保局宣教处和市教育局中教处。

 

 

 

盐城市环保局       盐城市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 中小学   环境教育   计划   通知

 

盐城市 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一、巩固和加强对环境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环保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配合,逐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共同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的普及、持续和深入开展。各地环保局的法宣科具体负责与教育局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做好学校环境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行之有效的计划,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继续推进“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各地要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结合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施“建设生态市”战略开展创建活动,在各级绿色学校扎实开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和谐型校园的工作。各地要规范和严格“绿色学校(幼儿园)”评选活动,分层级创建。环保部门和教育部门对“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帮助学校(幼儿园)解决创建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跟踪服务,坚持长效管理。并将这项工作逐步向其他学校辐射,以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教育效益。

各地要在 4月份抓紧组织第七批省级“绿色学校”和第八批市级“绿色学校”的申报工作。省环保厅、教育厅于第四季度将对省内的国家表彰“绿色学校”和省厅确认的“绿色学校”进行抽查和调研,市局下半年将组织对 2004年以前省、市命名的绿色学校进行复核评估。各地在开展省、市级“绿色学校申报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对已确认的绿色学校的管理工作,并着力推动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农村中小学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开展。

三、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教基厅 [2003]3号)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在新课程的实施中,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学科渗透、综合实践、班团队,开展全校性的环境、资源管理、参与社区和家庭环保实践活动等全方位、多层面的教育途径,采用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和智能发展特点的方法,进行有效的环境教育活动。高中要开设环境教育选修课,主要内容为可持续发展基础理论和相应的环境科学知识,及相关的环境与社会实践活动;初中和小学要充分利用和挖掘现行课程和教材中的环境教育因素,切实开展学科渗透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幼儿园的环境教育要针对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注重培养他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家园、热爱生活的环境情感和良好的环境行为习惯。

四、积极组织各项环境教育评比活动,促进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校(园)本课程的开发和环境教育的教科研工作。 47月份,盐城市将组织一次学校的领导和老师环境教育教案、论文评选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环保作文、书画评比活动,拟对教师环境教育优秀论文、教案及作文分别编辑出版发行《盐城市教师环境教育优秀论文集》、《盐城市教师优秀环境教案集》和《绿叶作文选刊》,各地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积极参加。联合开展环境教育的教科研工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幼儿园根据当地环境状况和环境教育资源的特点,利用学校及社会力量,开发贴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生动、体现知行合一、师生乐于接受的校本环境教育课程,将选择 12所学校进行试点。

五、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要与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系列活动结合起来,要结合《江苏省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方案》的落实,参加与环境有关的纪念日、节日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绿色社区”等活动,以促进改善校园和社区的环境质量、生态文化建设。组织师生员工从身边事做起,宣传、推介和鼓励实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旨在提高其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保护资源和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的节水、节电、节约纸张和其他物资,控制校园环境污染,实行垃圾分类及资源循环利用等专项活动。

六、加强环境教育研讨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环境素养和环境教育管理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继续组织开展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推进“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为专题的师资培训工作。各地除组织相应的县(市、区)级师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外,要积极组织创建“绿色学校”的校长和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培训班”。今年,市将组织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培训班和环境教育研讨会,视情将组织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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