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简报第 二 期
(发稿时间:08-05-12 16:52:10 阅读次数:

盐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工 作 简 报

第 二 期

盐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谷家栋副市长一行调研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5月10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谷家栋一行到市环保局调研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在听取创建工作情况后,谷副市长指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实现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目标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改善市区环境质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市环保局做了大量而富诸成效的工作,目前全市已有19项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规定要求,尚有10项指标存在差距。针对指标体系调整,要巩固成果、夯实基础、坚定必胜的信心。他强调,市环保局作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责任主体和牵头单位,要把创模作为一件具有全局性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要强化领导,充实调整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组成人员;二要落实措施,制定好本年度我市创模工作实施方案和创模《规划》通过国家技术评审;三要扎实推进,根据新的要求组织好全市创模工作推进会;四要保障有力,再度请示政府落实创模工作经费,确保完成创模工作各项任务。

  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调研。

市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6660229

投稿信箱:qinxiong1999@sina.com

本期报送:国家环保部办公厅,省环保厅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谷家栋副市长,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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