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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环保局、妇联:
为结合全国开展的“绿色家庭”资源节约行动和全省“绿色家庭”评选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我市每年从“三八”妇女节到“六·五”环境日期间在全市开展绿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绿色家庭评选条件
1.参评家庭必须是市绿色社区常驻户;
2.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树立科学、健康、节约的家庭生活理念;
3.家庭成员均为环保自愿者,自觉投身环保宣传,积极参与绿色创建;
4.有良好的环境行为和环保公德,自觉维护社区环境,做到绿色消费;
5.家庭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宜人。
二、绿色家庭评选名额
市绿色家庭在上一年度被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中评选产生,每个县(市、区)限报
2个名额;省绿色家庭在上一年度被命名为的省级绿色社区中产生,每个社区推荐1个名额。
三、绿色家庭评选办法
市、省绿色家庭的评选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好中选优,把真正具备条件的家庭评选上来,在所在社区起到示范和幅射作用。确定为市、省“绿色家庭”必须分别填报“盐城市绿色家庭评选表”、“江苏省绿色家庭评选表”,以及社区居委会
500--1000字的文字材料。推荐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市、省绿色家庭分别由市、省环保局(厅)和妇联联合评审后,在“六·五”环境日进行表彰授牌。
四、活动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宣教处
8190720;市妇联宣传部:6662236。
附:
1、盐城市绿色家庭评选表
2、江苏省绿色家庭评选表
3、江苏省绿色家庭评选条件
盐城市环保局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
“绿色家庭”△
评选
通知
共印30份
附件一
盐城市绿色家庭评选表
家庭名称:
所属市区(县、市):
申报时间: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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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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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本社区为哪级绿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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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评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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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评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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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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