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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新芝
二OO七年九月四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治污减排工作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整个环保系统的第一要务。国家和省、市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最近连续开会研究部署。
8月
4日,我带队到南京过堂今年减排计划;
8月
6日,吴局长到省厅参加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当晚立即赶回,
8月
7日上午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我市今年减排工作。
8月
14日下午,吴局长和我专题向周市长汇报了我市减排工作情况,周市长要求制定和出台我市治污减排的相关措施,确保我市“十一五”和
2007年减排任务的完成。
8月
30日,我带队再次到南京过堂今年减排计划;
9月
2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仇和副省长到会讲话,我市周市长、吴局长参加了会议。
9月
3日下午,吴局长和我一起再次向周市长汇报了减排工作。根据市领导的要求,今天在这儿召开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协调会。这次会议很重要。等会吴局长要向大家传达省政府会议精神并作重要指示,希望大家好好学习领会。在这儿我先向大家谈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减排工作情况及未完成原因分析
(一)全市情况
1
、“十一五”及今年目标要求
“十一五” 减排目标是:到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
2005年
7.21万吨的基础上削减
12%,控制在
6.34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
2005年
5.25万吨的基础上削减
4%,控制在
5.04万吨以内。盐城、东台和大丰市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80%,响水、滨海、阜宁、建湖、射阳等
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70%。
今年减排目标是:到
2007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
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
4.8%,控制在
6.8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
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
1.6%, 控制在
5.13万吨以内。盐城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70%,东台和大丰市区、阜宁、建湖、射阳等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40%。
2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地减排工作实际完成情况
省环保厅对全省各市今年上半年污染减排情况进行了审核。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都不降反升,实际排放分别增长了
800吨和
900吨,是全省最落后的
4个市之一。
我局也对全市各地的减排工作进行了审核,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地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
地区
|
指标
|
目标削减率(%)
|
实际增减量(吨)
|
实际削减率(%)
|
备
注
|
|
东台
|
COD
|
-2.4
|
+435
|
+8.0
|
未完成
|
|
SO2
|
-0.8
|
+434
|
+10.3
|
未完成
|
|
大丰
|
COD
|
-2.4
|
+318
|
+7.8
|
未完成
|
|
SO2
|
-0.8
|
+172
|
+10.1
|
未完成
|
|
盐都
|
COD
|
-2.4
|
-6
|
-2.4
|
完成
|
|
SO2
|
-0.8
|
-512
|
-13.8
|
完成
|
|
建湖
|
COD
|
-2.4
|
-330
|
-7.2
|
完成
|
|
SO2
|
-0.8
|
-765
|
-23.1
|
完成
|
|
射阳
|
COD
|
-2.4
|
+356
|
+7.2
|
未完成
|
|
SO2
|
-0.8
|
-464
|
-10.2
|
完成
|
|
阜宁
|
COD
|
-2.4
|
+392
|
+9.2
|
未完成
|
|
SO2
|
-0.8
|
+158
|
+13.2
|
未完成
|
|
滨海
|
COD
|
-2.4
|
+248
|
+7.8
|
未完成
|
|
SO2
|
-0.8
|
+98
|
+12.7
|
未完成
|
|
响水
|
COD
|
-2.4
|
+234
|
+11.3
|
未完成
|
|
SO2
|
-0.8
|
+586
|
+37.3
|
未完成
|
|
市区
|
COD
|
-2.4
|
+1145
|
+25.1
|
未完成
|
|
SO2
|
-0.8
|
+1650
|
+18.3
|
未完成
|
(备注
:“+”为增加,“-”为削减)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盐都和建湖完成了减排任务,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地区
2006年度环境统计相关数据比
2005年度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省厅为了完成
2007年度削减任务,正向国家总局申请对
2006年度的环境统计数据进行调整,情况可能还有所变化。最终衡量一个地方减排情况还要有实实在在的减排工程支撑。
(二)上半年我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原因分析
1
、部分地区对完成减排任务的艰巨性认识不到位。
去年的减排工作考核是以环境统计为基准的,由于江苏较好完成了减排任务,国家和省没有对我市减排项目进行认真核查。这就滋生了一些地区的麻痹思想,对减排形势缺乏正确判断,对减排困难缺乏忧患意识,对减排潜力缺乏深入分析。具体表现在,制定的年度计划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程措施不实。
2
、国家的考核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
国家对减排的考核、统计、监测方法做了重要调整,总的思路是“增量算总帐,减量算细帐”。所谓“增量算总帐”,是指按照各地
GDP增长速度、城镇人口增长率、煤炭消耗量等经济、能源指标宏观测算污染物排放的新增量。据测算,我市
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将增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60吨,需要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
2千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削减;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
168吨,需要减少使用
1万吨标煤,所以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所谓“减量算细帐”,是指每一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削减量,多要落实在具体的减排工程上,落实在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上。对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国家总局华东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将每季度到现场逐一进行核查。我局也将组织对全市各地的减排工程到现场逐一检查。
3
、重点治污工程建设情况不够理想。
从我市减排工作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虚报工程削减能力,即上报的削减量与工程实际削减能力不符。如有的地区污水处理厂不仅接纳生活污水,还接纳工业污水,应将工业废水量剔除后再计算削减量。二是进度不快,有些项目要到年底才能投运,这些工程的削减能力将不计入今年的减排量。列入国家
2005-
2007年淮河治污计划的全市
8个项目至今还没有一个项目能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三是部分治污资金没有到位,影响重点治污工程进度。四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管网配套率不高,多数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实际形成的污染减排量有限。举例简单计算一下,一个纯处理生活污水的万吨污水处理厂,按进水
300mg/L,出水
60mg/L计算,每天可削减
COD2.4吨,全年满负荷运行可削减
1000吨;如果没有通过验收,每天只能削减
COD0.27吨,全年满负荷运行只能削减
100吨,之间相差约
10倍。
4
、企业环境违法现象还十分严重。
目前全市重点污染源违法排污现象还十分严重。这一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市减排任务的完成。在新的考核统计办法中,国家将用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对各地的污染削减量进行校正。比如,一个企业的脱硫设施被检查发现有两次不正常运行,则该企业企业年度二氧化硫的削减量将扣减一半。这样就会直接影响到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目前我市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半年总量减排未完成任务的情况和严峻的减排形势,我市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是:
1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治污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治污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李强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周古城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建设局、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治污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督查,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吴局长亲自出任办公室主任。市局也已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是局所有领导,办公室设在污控处,我兼任办公室主任。
2
、重新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做好各项减排基础工作。
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出台,市局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要求各地重新编制上报
2007年度减排计划,汇总后报省厅审核。根据省厅审核意见,我们将通过面对面会审的方式逐一找出各地减排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必须对比
2006年度环境统计数据来测算今年的实际削减量,按照测算数据倒排减排项目,确保万无一失。各地必须认真收集整理有关污染减排项目的各类佐证材料、文件数据,按时序进度要求今年
8月份前应完成任务的所有减排工程都应于
9月
20日前向市局提交各类关闭、限期治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资料,逾期没有提交的,一律视为假项目。要完善基础台帐,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检查考核,扎扎实实地做好减排基础工作。
3
、制定严格的治污减排措施。
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盐城市治污减排工作实施意见》,主要减排措施包括: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008年底前,全市关闭搬迁“小化工”生产企业
471家,淘汰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
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年产
1万吨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产线。
二是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
20万吨,新增
COD削减能力
2万吨。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停止和关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企业;关闭、搬迁
7个日供水量
1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所有工业、生活排污口。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抓手,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逐步减轻农村生活污染。到
2010年,市区饮用水源上游的盐都区大纵湖镇和秦南镇、义丰镇以及各县(市)饮用水源上游的各乡镇都应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
三是推动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为主的二氧化硫治理。射阳港发电有限公司、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和全市所有的热电机组都要安装脱硫设施。到“十一五”末,全市完成
1100兆瓦现役火电机组脱硫任务,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
5000吨。城市、县城及开发区、工业园区都要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盐城、东台、大丰等
3个城市市区
2008年底前关闭淘汰
1吨以下燃煤锅炉,
2009年底前关闭淘汰
4吨以下燃煤锅炉。
四是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化工、印染、酿造、造纸、电镀等行业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施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全市所有化工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所有印染企业水污染物全面实现Ⅰ级达标排放。
五是突出抓好国控、省控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提高”工程,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部门可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改造或管理、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各地政府要下达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决定。凡被环保部门发现连续
4次超标排放、污染严重、影响极坏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关闭。
2008年底前,所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都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六是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在投运一年内实际处理能力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
60%,三年内不低于
75%。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
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该地项目环评和审批,暂停转报资金申请,暂缓拨付国家、省、市级专项资金。
七是加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从
2007年
7月
1日开始,对射阳港发电有限公司、盐城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从
2008年
1月
1日开始,对全市所有热电燃煤机组实施脱硫管理,并实施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
八是严格治污减排执法监督检查。九是严格审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和单位,不能按计划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暂停安排省、市级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化工、造纸、印染、酿造、制革、电镀等
6大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按照“减二增一”的原则进行核准,对不能实现的一律暂缓审批。
十是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十一是完善促进治污减排的财政政策。十二是加强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4
、进一步明确责任。
在《“十一五”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签定《
2007年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做到措施明确、工程细化。“十一五”期间,我市每年都将按照这个要求签状。
5
、加强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把治污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三个文明”考核评比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该地区各项评比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实施区域建设项目限批。市政府已经着手考虑建立治污减排政府保证金制度。每年初由各级政府向市政府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完成任务全额退还并予以奖励,没有完成任务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社会公告。
6
、加强督查。
治污减排工作已列入市政府督查事项,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治污减排工作进行督查,每年督查不少于
4次,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推进。市局也已将治污减排工作纳入专项行动
10个督察组重点督查内容,凡列入减排计划的所有项目都将都现场一一核查。核查关闭企业是否有县级政府关闭的正式文件、企业关闭具体时间;核查治污减排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督促各地建立治污减排工作周报制度。每周一各地应向各督察组上报上周本地治污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经督察组核实后报市局总量办。
三、对各地上报项目的具体要求
2007
年度我市减排计划至今还没有下达,一方面与国家不停调整核查办法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市各地基础工作不实、没有减排项目支撑有关。不久我市就将下达今年减排计划,但有些数据还将进一步核实。这次会议要求各地补报减排项目,不知大家带了多少项目来?根据上个星期在省里初步核定的结果,向大家通报一下:东台上报的项目中有一批没有在环境统计中,省厅没有承认,只统计了
9家单位,所排项目预计化学需氧量削减量离削减目标尚有近
70吨的差距,不能完成今年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阜宁上报的二氧化硫减排项目是一笔糊涂帐,很多项目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大多数项目都给核掉了,滨海、亭湖、市开发区干脆就没有上报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这四个地区都不能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这里我还想提醒一下大家,因为环境统计基础数据不实,我市很多减排工作可能无法得到认可。省里和市里正在积极向国家申请调整
2006年度的环境统计数据。对申报项目和已经列入今年减排计划项目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各地应根据全年
GDP发展速度、城镇人口增长率、煤炭消耗量等指标测算出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新增量,加上存量部分必须完成的年度目标削减量,计算出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再将这些目标落实在具体的减排工程上,落实在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上,这些项目都必须在环境统计中体现。落实的削减量必须高于减排目标,留足保险系数,以防万一某些项目被核查掉还可以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二是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定要说明企业的详细名称(与环境统计一致),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产量。一般以通过验收或实施关闭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减排量,不能犯逻辑错误。
三是凡涉及化学需氧量削减的项目,要说清楚废水处理量、排水量、处理后循环水量,进水浓度、出水浓度等,所采取的具体处理工艺,验收或关闭时间,由此计算出化学需氧量削减量。
四是凡涉及二氧化硫削减的项目,要说清楚耗煤量、锅炉或窑炉型号、产生二氧化硫的工段、所采取的具体脱硫措施,验收或关闭时间,由此计算出二氧化硫削减量。这些削减量都应该是在上年度环境统计范围内。国家和省已经明确,锅炉配套的一体化碱液喷淋装置不能作为减排工程,没有在线联网监测的热电企业脱硫设施不算减排工程,没有通过省环保厅验收的清洁生产项目一律不能作为减排工程,有逻辑错误的一律不能作为减排工程。
五是对在环境统计中超标排放的污染源还要说清楚超标原因,是否已经处罚、处罚是否到位、政府有无下达限期治理等各方面内容。
所有的减排项目,都要经得起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的核查。该办法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厅的网站上都有,这次会议上市局还下发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减排核查办法程序和内容、发电行业(含热电)二氧化硫减排核查办法程序和内容、非发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核查办法程序和内容、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减排工作核查方法程序和内容等,希望大家好好学习,认真消化,快速掌握,成为我们大家完成治污减排工作的强有力武器。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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