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雨晴同志在全市污染物减排及化工企业环保整治工作督查会议上的发言提纲
(发稿时间:07-12-05 阅读次数:

在全市污染物减排及化工企业环保整治工作督查会议上的发言提纲

   

2007年12月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先通报一下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化工企业环保整治工作以及接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审计组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当前污染减排的形势。

1、党中央、国务院对减排工作更加重视。

11月22日,国务院颁发了环保“十一五”规划,这是国务院第一次以国发形式颁发专项规划,在环保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并明确规定,“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2、对地方政府减排工作的考核更加严格。

为了强化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特别是减排工作负责的责任,国务院最近批转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规定,减排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通过考核的,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销授予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综合评奖,直至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我市完成减排任务更加艰巨。

我市“十一五”减排目标是:到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0%,控制在6.5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控制在5.09万吨以内。

今年我市减排目标是:到 2007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4%,控制在6.8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2%,控制在5.11万吨以内。

根据省环保厅测算 ,今年我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达3100吨和6700吨,加上存量部分必须完成的1400吨化学需氧量和300吨二氧化硫的年度削减量,全市实际须削减4500吨化学需氧量和7000吨二氧化硫。要完成任务异常艰巨。

(二)我市减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今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华东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分别对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了两次检查。我局也对列入今年减排计划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只有盐城发电有限公司情况较好,华东督查中心建议将其作为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的学习榜样,其它减排的项目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大多数污水处理 厂形同摆设,属“晒太阳工程”。

各(县、市)污水处理厂都是 “十五”期间淮河流域国债资金支持的重点治污项目,基本上都没有正常运行。 滨海县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 5000吨)进水达不到标准,没有对来水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一企一管改造工程没有到位,废水治理提标工程不予认可,不能作为今年减排项目。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万吨,生化池体积仅13000立方,实际废水处理能力仅为1万吨,没有实施一企一管,好氧池曝气不足,雨水管排水颜色深,有偷排污水嫌疑;污泥浓缩池旁有软管,有偷排污泥嫌疑。华东督查中心已现场责成阜宁环保局监察人员做现场笔录,建议处罚。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现实际处理废水量不足1万吨,仅占设计处理能力的20%,不能作为今年减排项目。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5万吨)和市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目前尚未进水投运,均不能作为今年减排工程项目。此外,2006年列为减排工程的建湖县城北、大丰市城北、东台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处理能力不足设计处理能力的50%,都不能正常运行。全市现有污水处理厂中情况较好的是射阳县污水处理厂(2.5万吨),该厂已经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和县建设局组织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没有分开计量,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还未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无法核算减排量。

据统计,列入我市今年减排计划的污水处理厂共有 6个,其中有5个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如果都不能作为减排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2100吨的计划将不予认可,预计我市无法完成今年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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