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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工作审议意见〉》的
情
况
汇
报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
2007年10月26日)
尊敬的各位主任、秘书长: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关于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水是生命之源、生活之本、生存之根、生态之灵,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安全的饮用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市人
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下发后,我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省政府减排工作统一布置,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减排工作的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市把减排工作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建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建设、统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治污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发
[2007]184号),意见中明确了减排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间;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全市治污减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07]121号)、《关于〈2007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07]120号)。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的重点内容,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监察局、建设局、统计局等部门参加,每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监督与通报,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推进。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市委、市政府决定把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三个文明”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将把治污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地和有关单位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奖惩兑现。根据“区域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地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治污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到具体项目和负责人,使目标任务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具体责任人。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治污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治污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负总责。对完成年度治污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给予
1万元的奖励,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奖励由各地自行决定。对没有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缴纳5000元的罚款,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要给予一定额度的处罚。对不能完成年度治污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实施阶段性项目限批。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护饮用水源。
为保证市区饮用水源安全,今年
5月23日周古城副市长召集盐都区政府和环保、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专题会办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盐政办发[2007]99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环委会于7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区饮用水源专项整治重点事项督查方案的通知》(盐市环委[2007]17号)及《2007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是加快第二取水口建设步伐。市委赵书记对全市第二取水口建设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各县(市、区)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目前,盐城市区、大丰、滨海第二取水口工程均已竣工并投入运行。东台市、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响水县第二取口工作正在进行论证。二是强化供水预警机制建设。环保、卫生、建设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交叉重叠式不间断监测,特别是提高对县界交界断面、源水和出厂水的检测分析频次,为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同时,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安全供水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水源地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盐都区水源沿线各镇以及23家环保重点监控企业也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大丰、滨海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际演练。
三是启
动市区现有取水口西移工程论证工作。
由于我市现有城西取水口水质一直处于地表水
III类的边缘,个别指标甚至还达不到III类标准,严重影响市区60万居民的生活质量,为规避风险、提升水质、增强应急防范能力,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去年完成城西取水口西移工程论证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我局的积极牵头和组织下,通过市建设、水利等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于今年8月份编制完成了《盐城市市区新饮用水源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10月25日,在李强市长会办的基础上,陈正邦常务副市长又召集了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会办,原则同意我局提出的《取水口西移方案—建设人工湖》,分两期实施,确定本月底组织省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11月份开工建设。四是积极开展饮用水源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围绕饮用水源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发动、会议部署、调查摸底、数据汇总和编制评价报告等工作,专门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按照省厅要求,结合盐城实际,率先完成了全市饮用水源现状调查和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措施,全市
饮用水水质稳中有升。到
9月
底,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
100%,水质符合国家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
III类水的标准。
(三)
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一是
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制度。
我市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及国家产业政策、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及时调整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出台了《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生产或使用的“三致”、恶臭、剧毒类化学品目录》(第一批),建立了严格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
7月份以来,依法否定了对水体有影响的建设项目60多个,其中亿元项目2个。申请试生产企业共101家,核准同意投入试生产87家,不同意1 4家;申请验收企业共90家,同意通过验收84家,不同意6家,对不执行“三同时”和超标排污的29家重污染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二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争创环境友好企业。
一方面,我局根据省厅《关于对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先后对
12家企业下达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通知,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另一方面,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经过市、县环保局及有关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市已有1家企业通过了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的验收,被省环保厅命名为“江苏省环境友好企业”,在苏北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
加强各类园区环境管理,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园区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园区生产企业环保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产品结构调整工作,从产业准入、环境保护、技术质量、土地审批、产品能耗、能源资质、工商登记等方面严把园区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获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今后,一律不再新上中、小型园区项目。现有园区外保留的园区项目不得进行技改扩能,在此期间,如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关闭,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综合防治水污染。
我市在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的同时,结合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等活动,不失时机地推进生活、农业污染等防治进程。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
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到2006年底,已全部投入运行和试运行。其中,城东污水生活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建湖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阜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射阳县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其余均被核准试运行。到目前,我市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达24万吨。滨海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结束,正在安装设备,预计今年年底投入试运行;响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研报告、征地等有关准备工作。二是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综合防治面源污染。全市成片造林面积1.6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16.8%;
全市建成市级环境优美乡镇
31个、省级生态村3个、市级生态村85个。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共有
16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市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面积达7万多亩,基地面积和个数在全省领先。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环境
的违法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七部门《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发[2007]54号)和江苏省《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07]72号),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市
政府制定出台了《全市
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
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要求。我局根据《全市
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全市加强环境现场检查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突击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共出动监察人员100
0多人次,突击检查了3698家重点企业,挂牌督办了60多家企业,对104家存在环境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了查处。对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秦南造纸厂等10家企业,先后对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设备等措施,实现关闭。
(六)加大投入力度,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物质支持。一是坚持自力更生。
我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十分注重政策导向和舆论导向,使企业逐步认识到“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已不再是一句空话。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克服困难,以自筹资金为主,使企业成为治理污染的主体,从而如期完成了治理任务。二是政府适当补贴。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级污染防治基金和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支持,先后帮助盐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等
9个项目,争取到省级财政支持1930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水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为:一是少数地区、少数同志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对环境保护工作没有足够地重视;二是跨界水污染依然严重,我市的蟒蛇河、通榆河等主要饮用水源,目前还受到跨市界的客水的影响;三是部分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业企业因种种原因没有按规定关停或搬迁,对饮用水源保护形成潜在威胁;四是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配套污水截留管网没有到位;五是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及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农村沟河淤塞仍然很严重,等等。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积极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一是切实纠正“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观念,保持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在大力度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实现跨越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转变。三是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增长的发展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政绩观。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始终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投资者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以生态市建设为龙头,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有机结合起来。
配合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使生产要素向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聚集。积极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行多行业、多产业的优化组合,使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逐步向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发展。二是把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市区居民吃上清洁的水、放心的水。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坚持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现停业整顿。坚决落实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新污染源的产生。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是把加强环境保护与实施城市化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新一轮城市规划的要求,市区将加快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支持和督促各有关方面在城市空间扩展的同时,恢复和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从盐城实际出发,突出做好“绿”和“水”的文章,同时,积极参与“四城”同创,全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确保
2009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三)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更多支持,设立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企业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调节作用,依靠合理的价格引导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制约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的行为。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大力发展相关高新技术,积极建立废物资源化、清洁生产、生态产业链、环境工程等“绿色技术”体系,大力推广运用科技成果,提高重点企业和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的科技含量。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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