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华夏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发稿时间:07-07-17 阅读次数:

省环保厅:

江苏华夏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报送的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的《江苏华夏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及阜宁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拟同意 江苏华夏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阜宁县东益经济区建设 2× 75t/h燃秸秆锅炉配 2× 15MW热电机组项目

二、原则同意环评结论和阜宁县环保局预审意见。该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报告书可作为本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在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完善过程中,要注重落实以下要求:

1 、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水平。

2 、锅炉安装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 99%;锅炉尾气通过不低于 100米的烟囱达标排放。

3 、按“一水多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为清下水,除用于干灰调湿用水外,多余排污水直接排入三里沟;化学处理废水以及锅炉酸洗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三里沟;生活污水经厂区设置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再处理,处理达标后作为厂区绿化以及道路浇洒等用水,不外排。

4 、合理安排厂区总平面布置,高噪声的设备应远离厂界布设,通过消音、隔声或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 、厂区内设置足够大的防渗,防雨、防风的干灰库,灰渣收集后用作农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6 、允许该项目设置污水排放口 1个,烟气排气筒 1个,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须安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监控系统,污水排放的需安装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的远程监控流量计。

7 、合理布局秸秆收集站点,并做好防霉、防潮、防火等措施。秸秆运输,中转过程须加强管理,严实包装,密闭运输,安装挡风板,避免物料散落。对于出厂的运输车应按环评意见设置清洗单元,加强生产管理和厂区绿化。

8 、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同意报告书所列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原则同意阜宁县环保局核定的污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平衡方案:废气中二氧化硫 235/,烟尘 20/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 0.83/年,石油类 0.002/,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县域内调剂平衡。

五、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制度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强化污染事故防范措施,按环境风险评价等提出的对策,制订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对秸秆等易燃仓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应急预案定期演习,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六、项目经省环保厅同意后方可建设,并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二OO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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