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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宝(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筑宝(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3万吨风力发电塔筒、
4万吨港口机械钢结构、
3万吨其他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及射阳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盐城市发改委关于核准筑宝(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10万吨重钢结构制造项目的通知(盐发改审
[2007]157号)及射阳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同意你公司在江苏射阳临港工业集中区按照报告书所述地点内建设年产
3万吨风力发电塔筒、
4万吨港口机械钢结构、
3万吨其他钢结构项目。
二、
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射阳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
、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水平。
2
、严格按照报告书所述生产工序进行生产,不得擅自配套表面处理等限制性工段。
3
、
按“一水多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
。该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合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
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射阳河裁弯道。
4
、
该项目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焊接、火焰切割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水蒸气,通过不低于
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漆工序挥发的油漆废气经喷漆装置配套的除漆雾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落实报告书所列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厂界周围设立
50米卫生防护距离,
在该范围内土地不得用于建设居民住宅和生活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现有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应在本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
5
、选用低噪声设备
,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试车车间密闭生产,墙体安装隔音材料,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6
、
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按报告书提出的意见,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铁屑、废焊条等综合利用固废必须建立转移管理台帐。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7
、
允许该项目设置废水排放口
1个,废气排气口
3个。
规范化设置排污口,要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号)规定的要求。该项目试生产前,废水排放口安装与市、县环保局联网的在线监控流量计一台。
按报告书所述环境监测方案,进行本项目各类污染源及无组织废气的监测。
8
、“三废”处理等环保设施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如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所排污染物影响到周围环境质量,则该项目必须停产。
9
、
做好厂区绿化工作,厂界四周应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报告书中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0
、该项目配套建设的
110KV变电站、机械探伤设备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同意报告书列出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同意射阳县环保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平衡方案,
该公司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
废水:污水水量
≤
4500吨
/年,
其中
COD
≤
0.45
吨
/年
, 悬浮物
≤
0.315
吨
/年
,氨氮
≤
0.0675
吨
/年,总磷
≤
0.0135
吨
/年;
废气:二甲苯
≤
1.5
吨
/年;
固体废物:零排放。
五、
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制度和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强化污染事故防范措施,特别要做好油漆的防泄漏、防火灾等防治工作,建设不小于
5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收集池。按环境风险评价等提出的对策,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突发事故下的环境安全。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种类与规格,不得使用强毒性、含“三致”及恶臭物质的原辅材料
。
六、项目建成后,经我局同意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
3个月内必须及时申请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根据盐环监察
[2006]16号文件,
生产期间环境监督管理由
射阳县
环保局负责。
七、
射阳县
环保局应对照审批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的跟踪督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八、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起
5年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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