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稿时间:08-05-16 10:15:25 阅读次数:

盐政办发[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为有效控制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盐城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总量控制目标,制定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物减排工作计划。

  一、总量控制目标及减排任务

  到2008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7.2%,控制在6.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4%,控制在5.12万吨以内。各地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及减排任务详见表一、表二。盐城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东台和大丰市区、阜宁、建湖、射阳滨海等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表一: 2008年度各地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及减排任务

区域

COD控制指标(吨)

预测生活COD

增加量(吨)

预测工业COD增加量(吨)

年度应减排量(吨)

东台

10302

469

362

1070

大丰

7786

298

569

1393

建湖

6524

324

100

73

射阳

9427

423

85

90

阜宁

8052

412

137

1208

滨海

6040

419

200

995

响水

3943

225

173

573

盐都

6235

286

118

491

市区

8690

365

102

1982

合计

66999

3221

1846

7875

表二: 2008年度各地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及减排任务

区域

SO2控制

指标(吨)

预测火电行业新增排放量(吨)

预测非电新增排放量(吨)

年度应减排量(吨)

东台

8290

117

610

384

大丰

3353

43

248

636

建湖

3264

78

246

0

射阳

8951

24

306

0

阜宁

2357

34

174

489

滨海

1518

52

96

122

响水

3092

54

254

382

盐都

5328

256

244

0

亭湖

237

-

39

49

市直

14843

-

222

0

合计

51233

658

2439

2062

  二、减排工程项目

  2008年我市实施的主要治污工程减排项目削减的主要污染物分别见表三、表四,全部实施到位后预计比2007年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8705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0441吨。

  三、实施与考核

  本计划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建设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由市治污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和考核。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都应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应急方案并付诸实施。市政府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问责并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文件规定实施建设项目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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