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牵头组织市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的调查、办理及答复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建立全市环保系统环保执法责任制,并监督实施;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全市环境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年检和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内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调处、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市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处;组织对全市重大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考核环保目标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宣传教育处
主要职能:管理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负责全市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组织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承办全市环保系统外有关人员的环保教育培训;负责《盐城环境》专刊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项的考核、评选、推荐工作。
法制处(挂“宣传教育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