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绿色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参与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市有关部门、单位审批利用国家、省财政拨款、贷款企业的污染防治项目、城市污染集中控制项目等;负责申请和编制环境保护行政事业经费,环保补助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市级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市级污染防治基金使用计划;承办国家、省环保项目补助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编制全市排污收费财务报表,归口管理全市排污费使用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的汇总上报;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局系统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资产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