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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活动的通知》(盐政发〔2003〕263号)精神,经创建单位申请,县(市、区)环保局预审,市验收组现场验收等程序,盐城市第四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考核验收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对拟命名的单位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市环保局科技处反映。
公示时间:2008年4月16日—23日。
联系电话:86660736;传真:86660730。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
拟命名的“环境优美镇”名单
东台市:弶港镇
大丰市:草堰镇
盐都区:尚庄镇
亭湖区:便仓镇
建湖县:沿河镇
射阳县:黄尖镇、海通镇
阜宁县:新沟镇
滨海县:八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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