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淮河流域200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发稿时间:08-05-09 阅读次数: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7年度执行情况。他说,2007年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沿淮四省政府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目标考核,淮河治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淮河总体水质与2006年相比保持稳定。
  
  这位负责人说,2008年2月25-28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联合组成四个核查组,分别对沿淮江苏、安徽、山东和河南四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2007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评估。目前,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以下简称《“十五”计划》)的488项治污工程,已完成415项,完成率85%。加上“十五”计划之外的项目,淮河流域目前共建成19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形成处理能力约747万吨/日;列入《2005-2007年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规划》(以下简称《工业废水治理规划》)的381项治污工程已完成264项,完成率69%。淮河总体水质与2006年相比保持稳定。
  
  这位负责人通报了四省《目标责任书》具体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治污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2007年,山东、江苏、河南三省《“十五”计划》、《工业废水治理规划》中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应达到90%,安徽省应达到85%。经逐一核查,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十五”计划》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分别为92%、88%、79%和68%,《工业废水治理规划》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分别为98%、38%、76%和38%。除山东外,其余三省均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二是跨省界断面水质情况。流域内25个跨省界断面,以高锰酸盐指数或COD评价,共有24个断面达标,与2006年持平。以氨氮评价,共有21个断面达标,比2006年增加了2个断面,综合达标率84%。其中,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综合达标率分别为100%、100%、89%和70%。
  
  三是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2007年,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COD实际入河量分别为20.8、9.0、11.8和15.1万吨,氨氮入河量分别为1.3、2.4、1.0和1.2万吨,均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四是综合整治工作情况。2007年,山东、江苏、安徽和河南四省排污单位废水综合达标率分别为89.7%、89.0%、79.9%和78.6%;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分别为79.0%、78.3%、76.4%和66.4%(《目标责任书》要求大于75%);城镇污水征缴率分别为90.2%、95.8%、79.0%、93.6%。省辖市城镇污水处理率除安徽为43.2%外,其余三省均在70%以上;县级市市区(县城)所在镇污水处理率除安徽为17.0%外,其余三省均在50%以上,安徽省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除河南外,其余三省城镇污水处理单位均完成改制。
  
  五是环境监管情况。淮河流域内排污企业基本做到持证排污,山东、河南、江苏、安徽重点污染源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分别为100%、100%、98%和80%。
  
  这位负责人指出,虽然四省治淮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总体上看,淮河水质仍属中度污染,与《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要求和沿淮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出境断面氨氮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河南省涡河鹿邑付桥闸、颖河沈丘纸店、泉河沈丘李坟以及山东省西邳苍分洪道西偏泓4个断面不达标,氨氮为主要污染因子。江苏奎河黄桥断面不达标,COD为主要污染因子。
  
  二是部分治污工程还需加快进度。《“十五”计划》和《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规划》项目总计有89项工程处于调试运行阶段,43项在建,还有58个项目未开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规划》项目完成率较低。
  
  三是城镇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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