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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下旬,我局突出整改,强化服务,不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落实整改办法和整改措施情况
针对排查和市领导现场会办所反馈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排查问题的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主要措施有:一是出台了降低环评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我市从事环评业务的机构降低环评收费水平,缩短环评周期。二是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在4月份作出降低环评收费35%的公开承诺的基础上,决定将报告书、报告表项目再次优惠5个百分点,即在标准下限测算的基础上按标准的6折收费。三是加强对环评行业的规范管理,对进入盐城市场的环评单位全面实行登记制度,推进行业自律,实施有效监管。四是前移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将环保的11项行政许可全部集中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五是简政放权,缩短审批流程,再造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扩大直接审批的范围。六是重申时限要求,推进审批提速,对建设项目登记表1个工作日办结,报告表3个工作日办结,报告书7个工作日办结;对于重特大项目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能快则快,对县(市、区)符合要求的省级审批的项目当天转报。
二、为企业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制定出台了《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为企业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将为企业服务的“八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和单位,明确分管领导。
1、运用综合手段,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一是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黑烟囱、小锅炉的专项行动。我局在市区建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尘超标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监察人员1185人次,检查了大小锅炉、窑炉、茶炉170台套,对城北休闲中心等36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市中药饮片厂、三川浴室等21家单位拆除现有燃煤设施、对雨虹沐浴中心、汇泉果汁等11家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目前整治行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市区烟尘超标单位明显减少,群众在这方面的投诉明显降低,市民对环保部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二是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切实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和环境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三是着力查办一批重点环境信访件。最近一个时期上访投诉到市及市以上机关部门的环境信访件,一律由我局直接查处办理,确保每一件查实的信访件都有处理结果,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2、注重源头控制,提升项目准入门槛。一方面,限制“三致”项目、低水平、小规模项目的进入。另一方面,注重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和项目,防止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引入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共办理咨询项目168个,已审批148个,劝退6个。
3、为企业污染防治争取治理资金。用足政策空间,协调多方力量,努力为企业从国家、省有关部门多争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通过积极与市财政局联合,建立资金项目备选库,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了73个省级污染防治和引导专项资金项目,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
4、创新服务方式。一是超前服务。在项目未开工建设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主动介入,积极向建设单位说明相关规定,供建设单位决策时参考。二是咨询服务。为投资者无偿提供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布局方面的咨询服务,积极引导项目向工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集中,劝阻毒性强、污染重的项目向我市转移。三是跟踪服务。对全市重点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选择最佳申报方式,努力促使大项目、好项目快上、上好。
5、为企业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整合行业自身的技术资源优势,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主动介入,热情服务。一是大力推广环保先进污染防治技术。重点做好废纸造纸废水零排放等技术的推广,出台《盐城市环保科技奖管理办法》,为企业污染防治提供环保科技支持。二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育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资质单位,力争再增加2家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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