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环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稿时间:08-04-01 阅读次数:


盐环纪监[2008]5号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环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环保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环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年全市环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环保队伍综合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环保行风作风建设,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提高环保行政效能,为年度环保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突出能力提升,不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在全系统掀起新一轮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举办奥运会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当好环保卫士,服务盐城发展”、“建文明和谐机关(单位),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工作人员)” 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环保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2、加强政治业务培训。针对环保工作实际和新时期新阶段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各类环境保护法规的培训, 进一步提高环保服务发展、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严谨、业务精湛的环保队伍。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行为、服务行为和执法行为。继续开展“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评选活动,倡导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强化典型的树立和宣传,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效能建设,全面提升环保整体形象

    4、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围绕加强环保建设项目管理、严格环境执法、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文明优质服务的各类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水平。

    5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环保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举报三个服务“窗口”建设,实施“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完善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等便民服务措施。

    6、深化环保“四进”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环保“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活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生态村”挂钩共建机制,实施“1+1城乡文明共建工程”,在构建和谐村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作用。

    三、突出文明创建促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7、明确创建目标。各创建单位要结合新一轮省级文明行业创建任务,对照文明行业(单位)新标准、新要求,在扎实抓巩固的基础上,坚持真创建、出实招、求实效,巩固新年度市级文明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创建向更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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