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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地方环保建设年”和省环保厅关于重抓“两基一廉”(基础环境管理、基层环境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规范年”的工作要求,
全力
做好全市环保各项工作,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当好环保卫士,服务盐城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打造环保服务品牌。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打造“公正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环保队伍为重点,以“三为三解”为主线(为环保解忧——不出事、为群众解难——做好事、为企业解惑——办实事),以创建文明行业、落实环保“
333”工程任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环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为环保解忧,树立公正严明的环保新形象。
1
、大力推进环保“
333工程”。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廉政警示教育,大力培育环保廉政文化,强化纪律观念,打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各负其责,全员一岗双责的廉政责任。重抓
制度执行和督查,建立严格规范的内控程序。不断提高监督的能力,增强监督的威力,营造监督的合力,完善内控机制。(局党组)
2
、继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文明和谐机关(单位),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工作人员)”活动,开展“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评选活动,倡导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3
、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对生态市十大类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和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列入全市年度行政监察计划,联合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活动。在系统内开展贯彻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意见》专项监察,推进环保严格执法。(监察室、法制处、科技处、环境监察局)
4
、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建立信息交换和案件移交机制,对环境保护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循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并追究行政责任。认真落实国家
监察部和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对各地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为环保严格执法清障护航。(局纪检组、法制处、环境监察局)
(二)为群众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1
、加大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力度。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系统控制,综合治理”的思路,对
重点信访件办理责任到人,使群众集访、重复信访、老信访比例有明显下降,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率
100%,群众满意率
95%以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环境监察局、法制处)
2
、切实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集中整治市区(县城区)“三产”
油烟和噪声扰民的问题
。大力实施十大类生态工程建设,
全面推进
20个
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专项行动,
以解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实施挂牌督办。(污控处、科技处、环监局、饮用水源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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