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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承诺意见及办理情况的函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对已经建成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提出了“自愿承诺,持续改进”的工作要求,现将我省2004年10个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承诺意见办理情况及2005年15个环保模范城市的承诺意见(见附件)上报给你们,请审查。
附件1:2004年江苏省10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承诺意见的办理情况
附件2:2005年江苏省15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承诺意见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二○○五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 环保 模范城市 函
附件1:
2004年江苏省10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承诺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南京市
1、完成了江心州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二期工程,形成日处理污水64万吨的能力;城北地区污水截流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
2、年内基本完成了外秦淮河主城段和金川河水系整治,实现“水质改善、景观改美、道路改畅”的阶段性目标。
3、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加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苏州市
投资1.56亿元,完成了原计划的污水截流及支管到户工程。敷设南环路高架沿线、东环路高架沿线和古城区部分住宅区的污、雨水支管共215公里。目前,支管到户工程建设范围仍在扩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将得到充分发挥,城市水环境质量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扬州市
1、2004年,市区共拆除燃煤设施110台套,经初步计算,每年可降低煤耗56064吨,减排二氧化硫1121吨,对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全面实施汤汪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管网二期工程,建成截污干管30公里,随着截污范围的扩大,城市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
四、张家港市
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已开工建设;
2、凤凰、南丰、金港等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五、昆山市
1、完成了《昆山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并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
2、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截流管网工程建设,投资12487万元,完成了开发区港东、千灯、淀山湖等3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投资23403万元,完成了开发区及各乡镇配套截污管网建设129公里。
六、江阴市
1、共投资9500万元,清洁“家河” 14200条,清淤土方1100多万方,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2、实施“绿色江阴”工程,8条主干道路进行了高标准绿化改造,完成了南、北立交桥地区的绿化环境,建成五星公园,改造天鹤公园,全市新增绿地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
七、常熟市
1、完成了对70家企业限期治理任务;
2、投入5000万元,完成了环城河沿岸景观绿化工程。
3、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建成投运;东南开发区古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和城南、练塘、支塘等4项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开工建设。
八、太仓市
1、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加快,完成了盐铁塘以东、太平路以西、郑和路以南、上海路以北的污水管网铺设,管网覆盖率已占老城区的80%,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2万吨/日)已于2004年6月投入运行。
2、按照生态经济理念,积极组织实施了12项生态示范工程,2004年9月,全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3、组织实施了市、镇、村三级河道疏浚工程,其中城区对环城河等11条河道进行了全面清淤整治。
九、海门市
1、建设沿江沿海万亩防护林工程得到落实,投资1500万元将以前简单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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