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奖和环保目标责任状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函
(发稿时间:07-12-25 17:33:56 阅读次数:

关于 2007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奖

和环保目标责任状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7 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单项工作先进奖、先进个人奖考核办法和“一票否决”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 [2007]36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7年度盐城市环保目标责任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 [2007]33号)精神,现就 2007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奖”和盐城市环保目标责任状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考核内容

环境保护工作奖按照《 2007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奖”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 1和附件 2)所列内容进行考核;环保责任状按照《 2007年度各县(市、区)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及其标准分值表》(见附件 3)所列内容进行考核。

二、时间安排

2008 14日至 12日。

三、考核方法

根据市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会议要求, 07年度的环保相关工作考核依据平时考核检查的情况,对照考核实施细则逐项进行打分,考核结果将反馈各地征求意见。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地对一年来的相关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 200814日前将 2007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法制处

2 、请各地 推荐 1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奖”考核评选。基本条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各项规定;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2005年以来无环境违法行为;达到考核实施细则各项标准;在本地区属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企业简介和事迹材料( 1200字左右), 200814日前送市环保局监察室。

 

附件: 1、《 2007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奖”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县(市、区)

2 、《 2007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奖”考核实施细则》—考核企业

3 、《 2007年度各县(市、区)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及其标准分值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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