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环委〔 2007 〕 22 号
关于转发省环委会《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苏北地区产业优化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省环委会《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苏北地区产业优化的意见》(苏环委 [2007]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抄送: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开发区环保局
0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