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素质,树立环保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行业新风。经研究决定,在市局系统组织 开展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及 整顿服务、 执法、管理环境 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和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以下简称: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 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以强化教育、提高认识为先导,以查摆问题、突出整改为手段,努力建设一支“服务高效、执法严明、精通业务、清正廉洁、勇争一流”的环保队伍。
二、基本目标
通过教育整顿,实现四个目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有新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经济的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形象有新改善,内部管理、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各项工作有新进展,开拓创新、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强化。
三、 主要内容
(一)学习内容
1 、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
2 、《 公务员法》 、《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
3 、《环境保护法》等系列法律法规。
4 、电子政务及环保相关业务知识。
(二)整顿内容
1 、整顿服务环境。解决少数同志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热情不高和服务不及时、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2 、整顿执法环境。 解决环境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 、整顿管理环境。 解决少数单位有章不循、纪律松弛、管理不严等问题。
四、时间与方法
(一)时间安排: 教育整顿时间 1个月,从 11月 1日开始到 11月 30日结束。学习教育、排查问题、落实整改贯穿活动的全过程。每周三、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和排查整改日,每半月组织一次整改落实情况大会交流。
(二)组织方法:
1 、学习教育采取集中辅导与支部讨论、个人自学相结合。每个集中学习日,安排局领导进行专题辅导,其余时间支部组织讨论和个人安排自学。各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提前将学习提纲分发到每个参学人员,学习结束统一组织考试。
2 、排查整改问题采取自查自纠与帮助排查、督促整改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单位和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汇报和交流。
3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部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南通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4 、严格组织考查。
一是组织环保系列法律法规学习考核;
二是组织电子政务知识技能竞赛;
三是组织学习成果汇报与测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吴雨晴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成员担任副组长,负责活动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明确教育对象。
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环境监察局、市饮用水源监察支队全体干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导班子成员、各室正副主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
妥善处理好 教育整顿活动 与环保业务工作的关系,以教育整顿推动环保执法为重点的各项工作。
(四)组织征求意见。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向 100家企业、 100个市直机关部门和 100名群众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在环保网站开辟征求意见专栏,召开重点企业负责人、行风监督员等不同类型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把征求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整改。
(五)健全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一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并向社会公开环保 10项服务承诺、环保 12项审批办理程序、涉企收费标准及环保 10项廉政规定,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行政处罚备案制和 涉企收费公示制等各项措施,全面提高环保依法行政水平。
附: 1、教育整顿活动日程安排表
2 、专题学习辅导日程安排表 附件 1:
教育整顿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组织
单位 |
负责人 |
1 |
10 月 25日 -31日
发放征求意见表
出台实施方案 |
1. 发放对象:市级机关部门、重点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各 100份;
2. 制定出台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
监察室 |
郑 ??琳 |
2 |
11 月 1日下午
动员大会 |
参会人员: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盐都、亭湖、市开发区局领导班子成员。 |
办公室 |
郑 ??琳 |
3 |
11 月 2日上午
学习讨论 |
1. 学习局实施方案和领导动员讲话精神;
2. 组织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
各支部 |
唐锦龙
张福建
王水坤
卢铁农
张 ??勇 |
4 |
11 月 2日下午
专题辅导 ?? |
1. 新党章;
2.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3.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办公室
机关党委
监察室 |
刘志元
郑 ??琳 |
5 |
11 月 7日下午
专题辅导 |
1.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2. 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 |
办公室
科技处
监测站 |
吴剑波
骆守富 |
6 |
11 月 8日下午
观看廉政教育片 |
组织观看《公仆》廉政教育电影。 |
各处室
各单位 |
各处室单位负责人 |
7 |
11 月 9日下午
组织自查自纠 |
按照 “围绕中心,服务高效;精通业务,认真履职;执法严明,公平公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勇争一流” 的工作目标查找存在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发言材料。 |
各支部 |
唐锦龙
张福建
王水坤
卢铁农
张 ??勇 |
8 |
11 月 12日 -13日
召开座谈会 |
1. 召开环保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2. 召开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
纪检组
环监局 |
郑 ??琳
陈忠琪 |
9 |
11 月 14日下午
专题辅导 |
1. 水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办公室
污控处
建管处 |
杨新芝
孔令逸 |
10 |
11 月 15日召
新闻发布会
公布违法企业名单 |
1. 与人民银行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2. 在环保网站上公布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名单。
|
法制处
宣教处 |
郑 ??琳 |
11 |
11 月 16日下午
大会交流和测评 |
1. 发言对象:局系统副科级、正科级干部(负责处室、单位全面工作的除外);
2. 发言内容:本人对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认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改进的具体措施;
3. 测评对象: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 |
办公室 |
? 郑 ??琳 |
12 |
11 月 20日下午
专题辅导 |
1.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 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3.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 |
办公室
环监局 |
王瑞涛
陈忠琪 |
13 |
?11 月 22日下午
各支部组织交流 |
1. 发言对象:局系统副科级以下的所有人员。
2. 发言内容:本人对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基本态度、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改进的具体措施。 |
各支部 |
唐锦龙
张福建
王水坤
卢铁农
张 ??勇 |
14 |
?11 月 23日下午
专题辅导 |
1. 环保宣传与绿色创建知识;
2. 电子政务。 |
办公室
计财处
宣教处 |
徐寿凯
曹江林 |
15 |
11 月 26日全天
电子政务竞赛 |
组织电子政务知识竞赛。 |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分别组织 |
曹江林 |
16 |
11 月 27日
组织考试 |
对所学全部内容进行考试。 |
办公室
机关党委
监察室 |
郑 ??琳 |
17 |
11 月 28日下午
落实整改 |
针对反馈的意见和优化测评中反映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制定整改的措施,并形成书面发言材料。 |
各支部 |
唐锦龙
张福建
王水坤
卢铁农
张 ??勇 |
18 |
11 月 29日前
出台管理规定 |
1. 环保 10项服务承诺;
2. 环保工作人员廉洁从政 10项规定;
3. 环保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
4. 环境监察程序等。 |
各相关处室和单位 |
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 |
19 |
11 月 30日
总结大会 |
主要内容:
1 、颁奖(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
2 、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成果汇报。内容:对照活动达到的“四个目标”,本单位对反馈和存在的问题有哪些、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结合职能作出单位公开承诺(围绕服务经济、执行规定、办事效率、争先创优、廉洁自律等);
4 、领导讲话。 |
办公室 |
各处室
各单位
负责人 |
序号 |
辅导科目 |
重点内容 |
辅
导
人 |
主
持
人 |
配合
部门 |
时间 |
1 |
新党章 |
1. 党章新增和修改的主要内容; 2.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享有的权利; 3.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 |
刘
志
元 |
吴
剑
波 |
机关
党委 |
11 月 2日下午 2:40-3:40 |
2 |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
1.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哪些 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 2.依法具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哪些 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第七条、第八条)。 |
郑
琳 |
监察室 |
11 月 2日下午
3:40-4:40 |
3 |
公务员法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2.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
4 |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
1. 环境监测的任务; 2.市级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 3.监测数据、资料、成果管理要求; 4.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内容; 5.环境监测月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发布; 6.环境监测网建设。 |
吴
剑
波 |
刘
志
元 |
监测站 |
11 月 7日下午 2:40-3:40 |
5 |
生态环境保护 |
1. 生态市建设的目标、阶段任务、措施; 2.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3.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目标及环保部门的职责。 |
骆
守
富 |
科技处 |
11 月 7日下午 3:40-4:40 |
6 |
水污染
防治法 |
1.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 法律责任。 |
杨
新
芝 |
骆
守
富 |
污控处 |
11 月 14日下午 2:40-3:40 |
7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 2.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3.法律责任。 |
8 |
放射性
污染防治法 |
1.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 法律责任。 |
9 |
环境影响
评价法 |
1.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3. 法律责任。 |
孔
令
逸 |
建管处 |
11 月 14日下午 3:40-4:30 |
10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1.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2. 法律责任 |
11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
条例 |
1.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
2. 排污费的征收;
3. 排污费的使用; |
王
瑞
涛 |
杨
新
芝 |
环监局 |
11 月 20日下午 2:40-3:40 |
12 |
环境监察
工作程序 |
1. 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2.污染源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 3.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 4.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程序; 5.排污许可证监察工作程序; 6.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 7.现场处罚程序; 8.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调查和处理程序; 9.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程序; 10.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程序; 11.排污申报程序; 12.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程序。 |
陈
忠
琪 |
11 月 20日下午 3:40-4:30 |
13 |
环境监察
工作制度 |
1. 环境监察人员工作守则; 2.公开办事规则; 3.现场环境监察; 4.现场巡视监察; 5.征收排污费工作; 6.污染事件和纠纷查处; 7.环境监察稽查; 8.对排污单位来文、来函的回复; 9.环境监察档案管理; 10.环境监察票据使用; 11.执法文书使用管理。 |
14 |
环保宣传与
绿色创建 |
环保宣传与绿色创建相关知识。 |
徐
寿
凯 |
孔
令
逸 |
宣教处 |
11 月 23日下午 2:40-3:40 |
15 |
电子政务 |
1. 会新建文档、输入汉字、英文字母、数字、插入页码、日期、特殊符号、表格、会设置文档背景、分栏;
2. 会页面设置、排版、字体变换、变换字体颜色、调整行间距、字间距、会查找、替换; 3.会复制文档、剪切、撒消、还原、设置页眉、页脚;
4. 会制表和使用电子表格; 5.会使用互联网查阅、下载资料、收发电子邮件; 6.会制作简单幻灯片。 |
曹
江
林 |
计财处 |
11 月 23日下午 3:40-4:40 |